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準 《建築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範》的公告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國家標準 《建築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範》的公告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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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日起,我國將全文強製實施《建築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範》,涉及新建建築、既有建築、可再生能源係統等內容。規範將開啟建築節能玻璃的全麵應用的新時代。金晶綠色建築、綠色能源賽道上的節能玻璃、光伏玻璃新材料將迎來高速發展的春天!!!

現批準《建築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範》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 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實施。本規範為強製性工程建設規範,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現行工程建設標準相關強製性條文同時廢止。


現行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規定與本規範不一致的,以本規範的規定為準。

規範要點

1.全文強製,必須嚴格執行。

2. 建築節能與可再生能源通用規範覆蓋麵廣,涉及新建建築、既有建築、可再生能源係統、施工調試驗收與運行管理等內容。

3.建築碳排放計算作為強製要求

4.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細化5.新建建築節能設計水平進一步提升。《通用規範》提高了居住建築、公共建築的熱工性能限值要求,與大部分地區現行節能標準不同,平均設計能耗水平在現行節能設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分別降低30%和20%。

  • 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平均節能率應為 75%;
  • 其他氣候區居住建築平均節能率應為 65%;
  • 公共建築平均節能率應為 72%。

6.新增溫和地區工業建築節能設計指標要求。相比於《工業建築節能設計統一標準》GB 51245-2017,《通用規範》新增溫和A區設置供暖空調係統的工業建築節能設計指標,拓展工業標準適用範圍,溫和地區工業建築嚴格執行。7.暖通空調係統效率和照明要求全麵提升。

意義和製定背景《建築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範》的推出,是為了執行國家有關節約能源、保護生態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法規,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推動可再生能源利用,降低建築碳排放,營造良好的建築室內環境,滿足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需要。《節能規範》貫徹了改革和完善工程建設標準體係精神,對提升建築品質、促進建築行業高質量發展和綠色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突出了技術法規性質,從新建建築節能設計、既有建築節能、可再生能源利用三個方麵,明確了設計、施工、調試、驗收、運行管理的強製性指標及基本要求。內容架構、要素構成、主要技術指標等與發達國家相關技術法規和標準接軌,總體上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適用範圍從總則可以看到,本規範的適用範圍是“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以及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程的建築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係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及運行管理”,涉及新建建築、既有建築、可再生能源係統、施工調試驗收與運行管理等方方麵麵的內容。

碳排放強度2.0.1:新建居住建築和公共建築平均設計能耗水平進一步降低,在2016年執行的節能設計標準基礎上降低30%和20%。其中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平均節能率應為75%,其他氣候區平均節能率應為65%;公共建築平均節能率為72%。可以預計,在2022年4月1日實施後,建築圍護結構行業(門窗、保溫材料行業)及建築節能領域其他行業都將受益並迎來新一波增長。2.0.3:碳排放強度有了明確強製標準。過去的建築相關碳排放標準更多是推薦或者建議,例如GBT50378-2019《綠色建築評價標準》,以及GB/T51141-2015《既有建築綠色改造評價標準》和它的2020的征求意見稿中,並未對碳排放強度進行強製性要求。2.0.5: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以及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均應進行建築節能設計。建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設方案和初步設計文件應包含建築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築碳排放分析報告。

關鍵指標此次發布的節能規範可以說是集大成者,隨著它的發布,受到影響的原有標準及規範達到20部。具體參數上,圍護結構的限值基本與之前的公共建築和住宅節能節能設計標準一致,不過也有很多指標提高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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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對比廢止標準

1.《建築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2013第6.3.3、6.3.4、6.3.5、6.3.6、6.3.7、6.3.9、6.3.10、6.3.11、6.3.12、6.3.13、6.3.14、6.3.15條

2.《住宅設計規範》GB 50096-2011第7.1.5、7.2.3、8.1.4(2)、8.3.2、8.3.4、8.3.12條(款)3.《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2015第3.2.1、3.2.7、3.3.1、3.3.2、3.3.7、4.1.1、4.2.2、4.2.3、4.2.5、4.2.8、4.2.10、4.2.14、4.2.17、4.2.19、4.5.2、4.5.4、4.5.6條

4.《民用建築太陽能熱水係統應用技術規範》GB 50364-2018第3.0.4、3.0.5、3.0.7、3.0.8、4.2.3、4.2.7、5.3.2、5.4.12、5.7.2條

5.《地源熱泵係統工程技術規範》GB 50366-2005(2009版)第3.1.1、5.1.1條6.《住宅建築規範》GB 50368-2005第7.2.2、7.2.4、8.3.1、8.3.5、8.3.8、10.1.1、10.1.2、10.1.4、10.1.5、10.1.6、10.2.1、10.2.2、10.3.1、10.3.2、10.3.3條

7.《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 50411-2019第3.1.2、4.2.2、4.2.3、4.2.7、5.2.2、6.2.2、7.2.2、8.2.2、9.2.2、9.2.3、10.2.2、11.2.2、12.2.2、12.2.3、15.2.2、18.0.5條

8.《太陽能供熱采暖工程技術標準》GB 50495-2019第1.0.5、5.1.1、5.1.2、5.1.5、5.2.13條

9.《民用建築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範》GB 50736-2012第5.2.1、5.4.3(1)、5.5.1、5.5.5、5.10.1、7.2.1、8.1.2、8.2.2、8.3.4(1)、8.3.5(4)、8.11.14、9.1.5(1—4)條(款)

10.《民用建築太陽能空調工程技術規範》GB 50787-2012第1.0.4、3.0.6、5.3.3、5.4.2、5.6.2、6.1.1條

11.《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JGJ 26-2018第4.1.3、4.1.4、4.1.5、4.1.14、4.2.1、4.2.2、4.2.6、5.1.1、5.1.4、5.1.9、5.1.10、5.2.1、5.2.4、5.2.8、5.4.3、6.2.3、6.2.5、6.2.6、7.3.2條

12.《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JGJ 75-2012第4.0.4、4.0.5、4.0.6、4.0.7、4.0.8、4.0.10、4.0.13、6.0.2、6.0.4、6.0.5、6.0.8、6.0.13條13.《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JGJ 134-2010第4.0.3、4.0.4、4.0.5、4.0.9、6.0.2、6.0.3、6.0.5、6.0.6、6.0.7條

14.《輻射供暖供冷技術規程》JGJ 142-2012第3.2.2、3.8.1條

15.《外牆外保溫工程技術標準》JGJ 144-2019第4.0.2、4.0.5、4.0.7、4.0.9條16.《供熱計量技術規程》JGJ 173-2009第3.0.1、3.0.2、4.2.1、5.2.1、7.2.1條

17.《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技術規範》JGJ 176-2009第5.1.1、6.1.6條

18.《采光頂與金屬屋麵技術規程》JGJ 255-2012第4.5.1條19.《建築外牆外保溫防火隔離帶技術規程》JGJ 289-2012第3.0.4、4.0.1條20.《溫和地區居住建築節能設計標準》JGJ 475-2019第4.2.1、4.2.2、4.3.6、4.4.3條


原文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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